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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企被罚40万: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规再销售

发布时间: 2016-10-09 15:52:02

来源: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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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当日从南京市房产部门获悉,一房企因违规销售近日被房产部门罚款40万元。

南京楼市新政收紧态势步步升级。10月5日,距离9月25日该市刚刚出台限购政策仅10天,楼市政策再次“加码”,将贷款没有结清的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八成,“重拳”打击投资客;且规定单身(含离异)限购1套,钳制此前通过“假离婚”套取买房资格的举动。

新政发布后,房产部门就针对此前火爆楼市中开发商种种捂盘惜售、卖房号行为予以点名、处罚。

据公布,南京市房产局接到群众反映,南京中水电星湖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赋尚城项目,在多套商品房未解除买卖合同前,违规再销售给他人。

接到举报后,房产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取证,经调查核实,该行为违反了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“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,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,处以警告,责令限期整改,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”,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,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整改,并处以罚款40万元。


责任编辑: xul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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